15 2022-06

中韩自贸协定新版原产地证书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33号(关于调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证书格式按照附件执行。

  本公告自2022年6月12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原产地证书格式.doc

  海关总署

  2022年4月12日
 

与旧版证书相比    

新版证书第6栏项目号(Item number)将取消“最多20项”(max 20)的限制,背页说明第6条从“填写项目不得超过20项”(The number of items should not exceed 20)修改为“填写项目号”(State the item number)。

2022年6月12日起  

海关将签发新版证书,同时停止签发旧版证书,2022年6月12日后企业申请更改旧版证书的,海关将出具新版证书。
因此,企业在申请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时,应注意使用正确版本的证书,着重关注证书第6栏项目号栏目,并及时将有“max 20”的旧版证书退回。

 

原产地证书调整升级

近年来,各类原产地证书陆续调整升级可涵盖产品项数,2019年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将产品项数从20项升级为50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将产品项数从20项升级为不限项数,2021年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将产品项数从20项升级为5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