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给全世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巨大挑战。有序开展防疫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海关总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通关等各项工作,为防疫物资有序出口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
防疫物资质量直接关乎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关乎中国的国家声誉和全球的防疫能力。海关总署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持续加大违法违规出口防疫物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不合规出口防疫物资。同时,支持有资质、讲信誉的企业有序出口,为更多、更好的防疫物资走出国门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海关再次提醒广大企业在出口相关防疫物资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责任。海关对出口经检验不合格商品,或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将依法依规采取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出口商品、罚款等处罚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违法、失信企业,海关将加大曝光力度,通过提高查验比例、加大稽核查频次、开展多部门信用联合惩戒等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